记者调查后发现,这些“早餐车”的设置并未经区城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准;上百辆“早餐车”竟无人监管!
经营者每月仅交206元
23日下午,在前进路安华工业区公交站台后的人行道上,一辆标着“政府放心早餐工程,再就业/创业工程”的字样的“早餐车”正在营业。档主告诉记者:“有早餐,有饮料,还有稀饭,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你精力充沛,卖到晚上都可以。”经营这样的一个摊档不需要太多成本,月租费加上工商税收,每月仅需交206元餐车
优惠的条件、低廉的成本,自然备受商家青睐,仅一两个月,宝安城区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有了这样的“早餐车”。记者从商家的口中得知,原特区内的“爱心早餐车”经营分为两个时段:早上从六点到九点,下午五点半后才能开始。而这种“阳光早餐车”的经营时间完全没有制约,“这样的经营,快一个月了,根本不会有人来管。”“阳光早餐车”的
只能进兆伟业的货品
记者了解到,深圳的“爱心早餐”申请对象均为深圳困难家庭与下岗工人,而宝安的这些“阳光早餐车”的申请办理,则对此并无要求。随后,记者找到了兆伟业餐饮公司。该公司在位于西乡大道的
在深圳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竟然可以任意选点摆卖?记者从皮先生口中了解到,商家每天只能进该公司的货品,月销售额要达到1.2万元,相当于每天营业额400元,才属合格商家,否则将按合同约定处理。换句话说,早餐车就是该公司设在宝安市政人行道上的“货品直销点”。
为打消记者顾虑,皮先生一再标榜公司的“实力”,他说,全国第一家与政府签定外包物业的公司就是该公司的第一事业部“鑫梓润”,兆伟业则是该公司的第二事业部。“如果没有实力,怎么可能与政府合作?肯定是有批文的。”对于“阳光早餐车”是否需要办理
“政府批文”出自街道办
记者在该公司看到,墙壁上张贴了一张“阳光早餐”临时设置《
可是,在西乡获准的早餐车,为何会摆到了
记者在西乡街道的早餐车分布图中看到,仅该街道就摆放了100个点,107国道西乡段就有近十个。在该公司,记者碰到了前来咨询的黄女士,由于近期“阳光早餐车”存在的问题开始受人关注,经营着五个早餐车的她与丈夫再也坐不住了,“如果真的属于违法经营,我们的损失就大了!”经那位皮代表一再承诺,夫妻二人方离开。
工商部门称“无能为力”
就“阳光早餐车”问题,记者采访了宝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该局已接到相关投诉,可由于该局只能监管固定门市店的经营及食品安全,像“阳光早餐车”这样的“流动经营场所”,他们无能为力。
据该负责人介绍,这些“阳光早餐车”并没有办理相关的经营执照,只是对外招商的深圳市兆伟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2010年初办理了经营执照。但按相关规定,占道经营的每个流动经营场所都必须办理独立的经营执照,才能合法经营。应先取得城管部门允许占道经营,并取得户外临时设施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方能办理。现在这些“阳光早餐车”,显然都无证照。
宝安区城管开始清理
宝安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局从来没有审批过这类“阳光早餐车”,“因为这种东西对市容环境影响很大的,我们不会批,街道级城管办也没有权利来批这个东西”。该负责人说,区城管局曾在6月27日向西乡街道下文,要求该街道清理这些“早餐车”,但为何迟迟没有反应,他们也不太清楚。
西乡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对此事表示出“无奈”:“当时是有批(准)过,但后来可能是太多了,占道经营,然后反映意见的人比较多,群众意见不太好,所以打算撤销掉。”该街道主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凡在辖区内的不合法经营行为,该街道都会坚决取缔。
让记者迷惑的是,就算是西乡街道批准了,可“阳光早餐车”设置的位置却在前进一路,属于新安街道管辖范围。这又到底是怎么回事?新安街道城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辖区从未批准过“阳光早餐车”上街,而且“街道级的城管也根本没有审批权限”。
前天,从新安街道执法队获悉,宝安区已下发了清理无证照早餐车的决定,该街道正在进行清理之中。昨天,记者再次驱车前往国道107西乡段及宝安大道,发现“阳光早餐车”已不见踪影。
尽管宝安各级城管已做出清理“阳光早餐车”的决定,而深圳市兆伟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招商却没有停止过,而且正在紧锣密鼓之中。为何这些无牌无证的“早餐车”可以遍地开花?车上的食品问题该由谁来监管……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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