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立面刷新工作是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全区总刷新面积约为1924万平方米,占全市总量一半以上。为规范施工流程,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区环境提升办近日制定并下发了《宝安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建筑立面刷新涂饰工程质量管理要求》。
据了解,该要求在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和施工实施及验收阶段分别对涂饰工程质量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并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粉化现象、起泡现象、水印现象、咬底现象、流挂现象、剥落现象、变色现象、缩孔现象、刷痕现象、接痕现象等十种常见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参考处理方法。
为确保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涂料工程施工时由涂料供应商提供工艺指导和监督,并为基层类型不同的建筑物提供不同设计色彩的涂料工程样板。该样板先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涂料供应商和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并确定为合格后作为涂料工程施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的依据,对不符合样板要求的工程不予验收。工程验收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参加验收的四方要进行每栋建筑工程量联测,并核实施工过程中所用涂料、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资料,验收的质量要求按《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执行。
主办: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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