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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或将代管城管
阅读:     出处: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0-07-29 09:33:15 【字号:
        前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李润华兼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同时,北京市城管执法局透露,市城管执法局或将由公安代管。长期关注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城市管理专家罗亚蒙表示,公安代管城管,给人感觉是暴力化管理城市的死灰复燃,不利于社会矛盾的解决

        北京城管队员:可保证执法质量 避免暴力抗法

        2003年1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正式挂牌,归市政管委主管。去年的北京“大部制”改革中,城管由新更名的市政市容委代管。

        据统计,北京市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总数7230名,协管员达5000多人。全市各委、办、局共有308项行政处罚权委托城管行使。

        昨日,北京市政府一位官员告诉南方都市报:“北京市政市容委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权,其代管的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只承担了些行政处罚权。市城管执法局对市政市容委的管理不太愿意配合,与下面的单位协调起来十分吃力。”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连峰前日表示,北京城管执法局由市政市容委代管的管理体制近期可能调整,可能要由公安代管,但不是纳入公安队伍。

       多名北京城管队员告诉南都记者,由公安代管,可以保证城管执法质量,避免出现不法商贩暴力抗法等现象。

       城市管理专家:有“暴力化”管理嫌疑 是历史倒退

      “城管执法局由公安代管肯定是死路一条。”罗亚蒙认为,城市管理的工作重心应向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上倾斜,尽量减少行政处罚权,以达到防范未然、化解矛盾的作用。因为城管执法局拥有行政处罚权,是城市管理的威慑力量,如果将城管执法局划给公安代管,有“暴力化”管理的嫌疑。

        罗亚蒙认为,北京拟将由公安部门领导兼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在全国早有先例。但将城管执法局移交公安代管,不但不能化解当前的社会矛盾,反而可能会加剧社会矛盾。这并不是新的管理模式,而是历史的倒退。

     新闻分析

       全国城管两大模式

       长期关注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城市管理专家罗亚蒙分析指出,目前,我国城市管理的体制大致分为两类。

        一种是城市综合管理模式:即城管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有行政许可权和行政服务权,同时还有行政执法权,如广东省的广州、清远、佛山、顺德、阳江、江西宜春市、山东德州都是采用这种模式;与这种模式类似的有江苏省泰州、淮安、广东中山市,他们是有三个牌子一套人马,三项权力统一行使。城市综合管理模式使各部门在一个主管部门内容易协调,减少政府管理成本。

        另一种是非城市综合管理模式:即行政许可权、行政服务权和行政执法权分离,这种模式是各部门协调难度大,增加政府管理成本。这种模式在全国各地的表现形式多样。其中,北京的“市政市容局(委)+城管执法局”的管理模式,只是名义上管理。

        北京城管两种选择

        罗亚蒙认为,北京城管有两种模式可以选择:一是借鉴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加挂“城管行政执法局”的牌子,城管局真正成为市政市容委的二级单位。另一条出路是,借鉴长春市做法,市容局(委)和城管执法局合并,“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由一个局长兼任。两条出路有利于体制的顺畅,行政三项职权可以统一行使,形成城市综合管理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