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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0-03-02 11:06:14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www.bacg.gov.cn公告栏上下载。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宝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可在线网上咨询、调查、处理、下载、查询等。截至2009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城市管理类信息766条(包括深圳城管新闻395条,外地城管新闻371条),图片新闻94条,公告通知35条,政策法规类64条,网上办事信息18条,机构设置类信息9条。至2009年12月31日至,网站访问量为21万人次,共接受群众网上投诉1287宗,其中有效立案816宗,结案624宗,结案率76.47%。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了城管业务有关政策、规划、公告、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在便民服务上,通过网站开设网上办事专栏、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咨询投诉、办事指南等栏目。
     (二) 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在宝安城管(www.bacg.gov.cn网站上设置城管动态、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策法规、重点工作等栏目。我局明确专人负责网上依申请公开的回复,确保及时、准确、快捷的回复网上公众咨询、投诉、依申请等事项。
     2、其他形式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9年共在各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稿140篇。在宝安日报出版“市民天地”30期,编辑出版《宝安城管》宣传简报8期,制作出版城管宣传墙报8期。每周刊发一期图片新闻,全年共制作出版42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09年未接到相关申请,因此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复印费、检索费、邮寄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建设政府信息网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三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还需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在以后的工作中,一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要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86号城管局5栋宣教科,邮编:518101,电话27870913,电子邮箱:bacg5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