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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民身份证
阅读:     出处:宝安区城管局     发布日期:2006-12-15 11:20:26 【字号:
1、办理手续
已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证件未制发或丢失等情况下,因急事急需用证的公民,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证件有效期限统一为三个月,申请时,需本人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交标准相片两张,由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其中一张相片盖骑缝户口专用章(另一张相片用于办证)并签名,申请人持表直接到所属区公安分局人口科办理,交纳工本费,即办即取。
2、费用情况
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3、咨询电话
福田公安分局:84461534;
罗湖公安分局:84460175;
南山公安分局:84466097;
盐田公安分局:84460743;
宝安公安分局:84456968;
龙岗公安分局:8446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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