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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圳市少年儿童证须知
阅读:     出处:宝安区城管局     发布日期:2006-12-15 11:27:47 【字号:
       本市年满三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领深圳市少年儿童证。申领时需交三张一寸大头白底彩色相片,由派出所户籍民警核准打印《申领少年儿童证登记表》并签署姓名、在表的空白处贴相片二张(其中一张相片盖骑缝户口专用章)。然后,由申领人(或监护人)持表带办证儿童到所属区公安分局户政科或市局制证所服务中心摄像,交制证费20元人民币,二个月后凭回执到摄相处领证。

 

  申请换领、补领少年儿童证的,申请人(监护人、代理人)持户口簿,并带三张一寸大头白底彩色相片到常住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由派出所户籍民警核准打印《申领少年儿童证登记表》并签署姓名,在表的空白处贴二张标准相片,其中一张相片上盖骑缝户口专用章,然后,申请人(监护人、代理人)到所属区公安分局户政科或市局人口管理处一楼办证大厅办理,同时交工本费,换领20元、补领40元人民币,二个月以后凭回执在交表处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