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筹备成立:
1.筹备成立申请书;
2.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3.章程草案;
4.本团体经典、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资料。
(二)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团体名称、办公地址、组织机构基本情况;
3.筹备组织成员和负责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4.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合法的经济来源证明;
5.章程;
6.本团体经典、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资料。
(三)年检:
1.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2.上一年度财务决策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
5.其他需报送的有关材料。
1.筹备成立申请书;
2.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3.章程草案;
4.本团体经典、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资料。
(二)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团体名称、办公地址、组织机构基本情况;
3.筹备组织成员和负责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4.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合法的经济来源证明;
5.章程;
6.本团体经典、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资料。
(三)年检:
1.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2.上一年度财务决策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
5.其他需报送的有关材料。
主办: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制作维护: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宣教科 技术支持: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新安二路86号 邮编:518101 公开监督电话:12319 粤ICP备06035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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