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款申请表(原件1份);
2.团体或场所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捐赠单位(人)捐赠书;
4.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意见。
深圳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款申请表.doc
2.团体或场所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捐赠单位(人)捐赠书;
4.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意见。
主办: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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