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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民族成份的审核
阅读:     出处:宝安区城管局     发布日期:2006-12-15 16:12:26 【字号:
1.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与其父或母的关系证明;
3.申请人与其父或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申请人民族成份错定或登记错误之前的公安部门或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民族成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