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实行每天24小时服务制度。
二、15秒内接听来电,态度认真,吐字清晰,礼貌用语,迅速反应,耐心解答。
三、为市民提供多种反映城市管理问题的渠道,如12319热线、网站投诉(深圳城管及宝安城管网站)、短信投诉(6262111111)、传真投诉(27783674)。
四、市民要求反馈的案件,结案后30分钟内向市民反馈处理结果。
五、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案件及市民多次反映的问题案件给予优先办理。
六、在处理投诉时,未经投诉人允许,工作人员不得将涉及到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漏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七、建立系统数据安全备份制度,以备查考。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案件信息丢失,及时重新立案。
八、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过错追究责任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业务规定,办事不拖延推诿,工作细致热情。
主办: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制作维护: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宣教科 技术支持: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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