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操作员队伍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操作员的业务工作,督促操作员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本班操作员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情况。
三、做好操作员的考勤及调班工作。
四、组织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向操作员提出工作要求,做好上行下达工作。
五、负责对操作员不能确定的案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纠正,并对操作员进行相关指导。
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联系和协调,并向中心领导报告。
七、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案件的作废与立案工作。
八、对重复多次未处理的案件进行收集并向中心领导报告。
九、收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整理成书面材料,为对策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主办: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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